PP电子项目清洗废水水质较为简单,只清洗硅胶管,去除表面一点污渍(不含油),污水处理能力为)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收集达标后借用绍兴康石置业有限公司的污水管道接入市政截污管网,送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废水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不会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功能要求。
本项目利用企业现有厂房实施,做好生产车间、固废间和危废间、原料仓库地面防渗防漏措施,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且各污染物产生量较小,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实施后四周厂界外排噪声厂界声环境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滤芯及废RO膜、次品、污泥和生活垃圾。项目固废产生及去向汇总见表1。
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项目清洗废水水质较为简单,只清洗硅胶管,去除表面一点污渍)、粪便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园区)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收集达标后借用绍兴康石置业有限公司的污水管道接入市政截污管网,最终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②合理布置各厂房及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PP电子,生产时需将车间门窗关闭;
④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4类标准
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次品、边角料、废活性炭、废滤芯及废RO膜、次品):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活性炭、废滤芯及废RO膜经分类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次品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废原料包装桶、污泥):产生的危险废物经分类密封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
1.项目暂存的原料较少,且需采取密封保存;建立巡检制度,定期对危废储存间、原料仓库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状况良好。
3.做好化粪池、废水收集管网的防渗防漏措施,杜绝污水下渗现象发生,并加强维护管理,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做好危废仓库的防渗防漏措施。
进一步完善原辅材料的采购、出入库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企业应向生产单位索取有关化学品原辅料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要求其所提供的产品包装上必须加贴安全标签。
不同性质的物质储存区间应严格区分,隔开贮存,不得混存或久存;采取防渗、防漏、防腐蚀等措施。
在生产岗位设置事故柜和急救器材、救生器、防护面罩、衣、护目镜、胶皮手套、耳塞等防护、急救用具、用品;应定期组织消防训练PP电子。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部令第11号),项目为超声消融高端医疗器械生产,属于三十、专用设备制造业35中的“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358”中属于“其他”,因项目需登记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PP电子,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公告)、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的要求,自主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按照《关于加强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22】143号)要求PP电子,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日常运营阶段应做好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相关措施。
天士力赛耐康医学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超声消融高端医疗器械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海天道17号32幢101,32幢102的闲置厂房实施PP电子。项目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风险防范措施,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适当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周围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质量能要保持现有等级。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项目选址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环境质量符合相关要求。项目符合环保审批的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新建厂区内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保障局审批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公众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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